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854.“因为你听从了我的声音”表示通过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其神性本质的合一。这从前面所有的内容清楚可知,这句话是上述内容的结论。“听从声音”表示祂经历终级试探,从而将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。主通过不断的试探和胜利将人身或人性与神性,并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(参看1737, 1813节);祂通过这种合一拯救人类(1676e, 1990, 2016, 2025节)。人类由此而拥有一切拯救。人们普遍以为,父差遣儿子忍受最严酷的痛苦,直到十字架的死亡;因此,祂因目睹祂儿子的十字架受难和功德而怜悯人类。但谁都能认识到,耶和华并非因看见儿子而施怜悯,因为祂就是怜悯本身。关于主降世的奥秘是这样:祂在祂自己里面将神性与人身或人性,并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;这种合一只有通过最严厉的试探才能实现。谁也都能由此认识到,只有通过这种合一,拯救才有可能抵达不再有任何属天和属灵的良善,甚至不再有属世良善的人类那里。正是这种合一拯救那些拥有仁之信的人。正是主自己大发怜悯。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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